童贯迁转表
早期梳理宋史、长编、会要等做的童贯履历。可窥见宋代官职复杂程度。 这里在列表头的时候,为了简化,把官职分为差遣(实际做事的职务)、阶官(含各种勋、爵),实际结衔的类别要多得多。
| 阶官 | 差遣 | 年份 | 原因 | 出处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供奉官(不知具体) | 置杭州明金局 | 宋史童贯传 | 见注1 | ||
| 监造御前生活 | 崇宁元年三月 | 长编 | |||
| 走马承受公事 | 下条之前 | 长编 | |||
| 入内东头供奉官 | 熙河兰会路勾当公事 | 下条之前 | 长编 | ||
| 入内皇城使、果州刺史 | 熙河兰会路勾当公事 | 崇宁二年 | 长编 | ||
| 皇城使、成州团练使 | 崇宁三年十月 | 长编 | |||
| 熙河兰会路同措置边事兼领秦凤 | 崇宁三年十二月 | 长编 | |||
| 昭宣使、成州团练使 | 勾当内东门司、熙河兰会路同措置边事 | 下条之前 | 长编 | ||
| 景福殿使、襄州观察使 | 勾当内东门司、熙河兰会路同措置边事 | 崇宁三年七月 | 王厚等军功 | 宋史童贯传、长编 | |
| 熙河兰湟、秦凤路经略安抚制置使 | 崇宁四年正月 | 番人献地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、长编 | ||
| 武康军节度使 | 熙州兰湟秦凤路宣抚使 | 大观二年正月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、长编 | ||
| 中太一宫使、武康军节度使 | 熙州兰湟秦凤路宣抚使 | 下条之前 | 长编 | ||
| 中太一宫使、奉宁军节度、郑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、检校司空、持节郑州诸军事、郑州刺史、提举龙德宫、鴈门郡开国公 | 熙河兰湟秦凤路宣抚使 | 大观二年五月 | 复洮州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、长编 | 后又欲除开府仪同三司,蔡京不可。 |
| 检校太尉、充中太一宫使、武信军节度遂州管内观察处置桥道等使持节遂州诸军事、遂州刺史、提举龙德宫 | 熙河兰湟秦凤路宣抚使 | 政和元年九月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、大诏令集 | 童贯传载进检校太尉在使辽前(本纪称八月,依长编改)。 | |
| 太尉、武信军节度使、充中太一宫使、鴈门郡开国公 | 政和二年十一月 | 献计进筑横山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、大诏令集 | 有“以武信军节度使童贯为太尉”字,故前几条均带武信军节度使 | |
| 河东节度使 | 政和四年 | 宋史夏国传下 | 据地理志来,根据上下表的节度使职号,有误,可能是河东宣抚使。 | ||
| 领六路边事 | 政和五年二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|||
| 陕西河东路宣抚使 | 政和六年正月 | 宋史徽宗本纪、地理志 | 本纪作陕西河北路宣抚使,依逻辑改,下条亦可作旁证 | ||
| 太尉、武信军节度使、充中太一宫使、直宣和殿、鴈门郡开国公 | 陕西河东路宣抚使 | 下条之前 | 大诏令集 | ||
| 检校少保、护国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中太一宫使 | 签书枢密院河西北两房 | 政和六年九月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、大诏令集 | ||
| 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 | 签书枢密院事 | 政和六年十一月 | 宋史宰辅表 | ||
| 陕西河东河北宣抚使同签书枢密院事 | 政和七年三月 | 宋史宰辅表 | |||
| 权领枢密院、陕西河北东三路宣抚使 | 政和七年三月 | 宋史徽宗本纪、职官志 | |||
| 加检校少傅 | 政和七年六月 | 宋会要辑稿 | |||
| 领枢密院 | 政和七年十一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宰辅表作十二月 | ||
| 检校太保、神霄玉清万寿宫使 | 领枢密院事 | 重和元年七月 | 长编 | ||
| 太保 | 重和元年八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|||
| 宣和元年三月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 | 有“童贯遣知熙州刘法出师攻统安城”等字,应当在西北督师 | |||
| 宣和元年四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“庚寅,童贯以鄜延、环庆兵大破夏人,平其三城。己亥,曲赦陕西、河东路。辛丑,进辅臣官一等。” | |||
| 太傅 | 宣和元年七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|||
| 江、浙、淮南宣抚使 | 宣和二年十一月 | 讨方腊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 | 本纪作江、淮、荆、浙宣抚使;次年七月平定 | |
| 太师 | 宣和三年八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|||
| 陕西两河宣抚使 | 宣和三年十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|||
| 河北河东路宣抚使 | 宣和四年三月 | 伐辽 | 宋史徽宗本纪 | 至宣和五年四月燕山路平定 | |
| 落节钺,太师,进封徐、豫国公 | 宣和五年五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由此可见,此前的阶官中均带某节度使。但详细不知。 | ||
| 致仕 | 宣和五年七月 | 宋史徽宗本纪 | |||
| 落致仕,领枢密院事、陕西河东河北燕山路宣抚使,剑南东川节度使 | 宣和六年八月 | 宋史徽宗本纪、童贯传、宰辅表 | |||
| 封广阳郡王 | 宣和七年六月 | 诏用神宗遗训,能复全燕之境者胙本邦,疏王爵 | 宋史徽宗本纪 | ||
| 宣抚使 | 宣和七年九月 | 河东言粘罕至云中 | 宋史徽宗本纪 | 十二月逃归,后徽宗欲授东京留守,辞。 | |
| 左卫上将军 | 靖康元年二月 | 贬官 | 宋史钦宗本纪 | ||
| 昭化军节度副使 | 郴州安置 | 靖康元年四月 | 贬官 | 宋史钦宗本纪 | |
| 吉阳军安置 | 靖康元年七月 | 贬官 | 宋史钦宗本纪 | 本月被杀 |
注: 1.宋史王厚传载,童贯往熙河时(崇宁三年以前)已经为内客省使,但长编考证:“七月五日,童贯方自供奉官转皇城使、果州刺史,初遣时安得便为内客省使?”为采王厚行状之误。 2.宋史童贯传载有“更武信、武宁、护国、河东、山南东道、剑南、东川等九镇、太傅、泾国公”字。依本表,上列七镇除所列外前面还有武康、奉宁两镇,且不知大部分具体移镇时间,也不知泾国公授予时间。 评析: 1.从注二,姑且可以认为,不授军号的节镇在宋代被认为更尊崇还是一种制度。 2.从三公官等的迁转秩序,徽宗时代,开府仪同三司-检校三孤三师-三孤三师,而南渡后:检校三孤-太尉–开府仪同三司-三孤三师(如岳飞:节度使-检校少保-太尉-开府仪同三司-少保)。有认为“宋徽宗政和年间后改三公为三少,武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拜太尉,文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拜开府仪同三司”,有误。 《云麓漫钞》卷十:“中兴用武,节度一转即入开府仪同三司,再转为少保,以太速故,又取未改官制柱校官,置三公、三少检校官,即检点之义,未与正官,且令检点其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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